
目前,本市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已发展到52处138种,共1299台。其中电动设施108种,人力设施30种。这些游乐场所、游乐设施每年接待中外游客达几百万人次,为发展本市旅游事业,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促进少年儿童智力发育和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一些游乐场所在设施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1984年以来,全市游乐场所严重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且受害者多是少年儿童。其主要原因是: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办游乐场所,安全无保障。今年5月31日,月坛公园儿童游乐场的游艺直升机升高至5米后开始降落,当落至距地面2米时,机械失灵,机体坠地,当场砸死1人,重伤2人。经审查,该游艺机未经任何部门检测批准,主办单位开办该游乐项目也未向任何部门申报。
三、因思想麻痹,制度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10起,死亡3人,重伤7人。1989年,在石景山游乐场水上世界10米水滑道,一女游客未离开滑道,工作人员即放另一人下滑,该游客被踹成重伤。
鉴于本市游乐场所、游乐设施发展迅速,以及在设施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保障游客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市公安局牵头,市劳动局、市园林局、市技术监督局参加,对全市游乐场所、游乐设施的安装、运营情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规定的游艺设备,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改进措施。检查情况于1993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游乐场所单位所有的游乐设施,其安全工作由游乐场所单位负责;属出租场地的,由出租场地单位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个体户租场地经营的,由出租场地的游乐场所单位负责。
四、各游乐场所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对游艺机和游乐设施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对游乐设施的运营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应进行严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凡因违反操作规程和玩忽职守发生严重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开办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市园林局要会同市公安局、劳动局、技术监督局尽快起草关于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报市政府审定。